4月26日至28日,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在长沙开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作专题辅导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建辉、张剑飞、杨维刚、周农、彭国甫、陈文浩出席。
研讨班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地方组织法、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代表工作、财政监督等内容。衡阳市、益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和君山区、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市州作书面发言。
5月6日,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娜参加岳阳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精神。市委书记曹普华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精神,不断推进新时代岳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特选取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材料予以刊发。
创新“四评”模式
打开预算审査监督新局面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精神,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探索建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主导,财政、审计、资金使用部门多方协同联动,将“部门自评、财政评价、审计评审、人大评议”四种举措有机结合,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监督的“四评”工作机制,取得较好成效。具体做法是:
坚持“三个监督”,明确“四评”目标
如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理念,将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解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四评”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坚持正确监督,树立绩效监督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等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对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指导意见。党的政策所向,就是人大监督所往。为此,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预算审查监督重点从关注预算资金分配向关注资金使用绩效转变,创造性建立“四评”工作机制。“四评”工作从2018年开始试点,此后列入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予以常态化坚持,通过五年的持续用力,旗帜鲜明树立了绩效监督导向,促进了各部门资金使用绩效意识的显著提升。
坚持有效监督,健全绩效监督机制。长期以来,绩效评价很多时候都是财政部门唱“独角戏”,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也是阻力重重。资金主管部门讨价还价、曲线迂回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使用“撒胡椒面”、低效无效、闲置沉淀甚至损失浪费等问題屡见不鲜。“四评”工作就是创造性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解决突出矛盾,推动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求,将预算资金绩效监督由财政、审计部门各自为战转变为人大主导下的财政、审计联合作战。有效统筹和调动了资金使用单位、财政、审计、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大各委室以及人大代表的力量和资源,在统一模式下,实现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优化了绩效监督格局,健全了绩效监督机制。
坚持依法监督,彰显绩效监督权威。“《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人大审查监督的重点包括“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开展预算绩效“四评”监督,是对预算法、监督法关于绩效监督规定的细化深化,也是提高审查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具体举措。五年来,“四评”工作共评议财政资金29项,涉及金额18亿元,发出通报5篇,根据“四评”结果调整优化预算1.32亿元,在评议过程中发现两起违纪案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特别是监督支持市财政对市本级177个项目资金开展财政再评价,预算安排参考调整额5亿元,提出有效管理建议近四百条,真正让人大监督长出了“牙齿”。
做实“三个环节”,提升“四评”实效
“四评”工作贯穿人大监督全年,时间长、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部门多,为此我们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各个环节,确保有序推进。
做实启动环节。主要是突出“三动”。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四评”受评项目的选择按照由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初步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函告政府并公开“四评”项目的方式进行,明确下达“任务书”。二是坚持部门齐动。由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联合财政、审计共同确定监督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奖惩等内容,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实施,划好统一“路线图”。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在做好市本级预算绩效监督的基础上,将“四评”监督办法向县区推介、延伸,引导县区人大开展好预算绩效监督工作,形成工作“一盘棋”。目前“四评”工作已在株洲大部分县市区铺开。
做实实施环节。主要是引入三种机制,提升“四评”工作公正性、科学性。一是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同步申报审查机制。加强资金项目设置可行性、必要性以及绩效目标定量与定性指标的关联度研究,处理好指标体系和项目特点的关系,要求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和预算安排同步申报、同步审查,确保绩效监督的公平性。二是第三方评价机制。由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审定第三方管理监督办法,明确第三方评价的目标、程序、方法、责任以及预算单位配合的基本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财政资金受益对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提高绩效监督的公正性。三是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将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包括预算投入、目标实现程度、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拨付进度等全部录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按月实现“双监控”,提升绩效监督的公开性。
做实报告环节。对纳入“四评”的项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人大财经委分别形成自评报告、财政评价报告、审计评审报告、财经委、预工委调查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吿。一是自评报告。按照“对着预算看执行、对着目标看完成”的理念,由财政资金使用部门对照事先设置的预算目标和指标,自己回头检视资金使用、管理、效益情况,并作出定量、定性的客观估价报告,压实资金使用部门责任。二是财政报告。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政策的导向性、目标实现程度及其效益等作出全面、综合的评价,对调整指标设置或预算安排提出处理建议。三是审计报告。由审计部门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合法性、项目设置的科学性、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作出公正公平的评价,并对资金项目的存设及其规模提出建议,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四是财经委报告。在综合前“三评”结果、第三方调查结果、专委会调研情况等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对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依法作出客观评判,为常委会会议开展“满意度”测评提供依据。
用好“三个结果”,树立“四评”权威
为确保“四评”的权威性,提高监督的威慑力,我们建立起三种结果运用方式,让“四评”长出牙齿。
一是测评通报。在常委会会议阶段设置满意度测评环节,让资金主管部门“一把手”上台接受投票,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通过测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倒逼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关注资金绩效,重视绩效评价,带动整个部门绩效意识的提升。如,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审议“2018年八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通报》,发送到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领导及所有市本级预算单位,引起较大反响。
二是督办整改。将“四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财政、审计和项目资金使用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向纪检机关移送。如2021年“四评”中发现某基金项目存在重大问题后,引起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办专门来函会商有关事项,并启动整改问责程序,对该项目基金及时止损,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预算挂钩。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如根据2019年的“绩效四评”结果,压减了绿荫行动等4个专项资金共计5500万元,增加了教育内涵发展、信息产业发展、科技等3个专项资金共计1287万元;根据2020年绩效“四评”结果,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对4个项目的预算安排进行了调整,共压减3463万元,压减率达到24.5%。
下阶段,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庆伟书记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要盯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题突出的方面开展审查监督,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改革,把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不断改进完善“四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经济工作监督方式方法,为加快实现省委对株洲“发愤图强、重振雄风”的殷切期盼做出更大人大贡献。